【转载】一个贼的正传
本帖最后由 mikel 于 2015-6-25 21:41 编辑前几年在New Yorker的网站上看到Adam Green执笔写的Apollo Robbins的故事的时候就一直想翻译给大家,无奈一直没有动笔。
前几天想要持续这个工程的时候上网搜了一下,发现有现成的译稿,就顺手转到这里来了。这个“一个贼的正传”是我自己起的名字,感觉比翻译的人要翻得好一点。
http://select.yeeyan.org/view/231604/358828
扒手传奇:阿波罗•罗宾斯的摸索路
译者:丫丫丫原文作者:Adam Green
发布:2013-04-25 14:50:54挑错 | 收藏本文
翻译: nuriko126、wangyoulov、关照、woxiaomiao、小狐米亚、pandychen、junling、猪的米、JACKIEXIA、谁养鱼
一个扒手
几年前,在拉斯维加斯的魔术师大会上,潘恩和泰勒魔术秀(Penn and Teller)当家人之一潘恩·朱利特(Penn Jillette)结识了一位说话温和的年轻人——阿波罗·罗宾斯(Apollo Robbins)。罗宾斯因超常的扒窃技法闻名在外。朱利特对扒手却不以为然:“不过就是催眠家在娱乐界的雕虫小技而已”。朱利特和同桌的几个同行侃侃而谈,他提议请罗宾斯露一手,而自己却不抱任何希望。罗宾斯婉言谢绝,说他在同行面前表演会感到不自在。还说朱利特只穿着短裤和运动衫,他没什么可偷的。朱利特说:“来吧,从我身上偷点什么。”罗宾斯再次推脱,但表示愿意表演另外一个戏法作为补偿。他让朱利特将自己的戒指放在一张纸上,然后用笔描戒指的轮廓。这时周围渐渐聚集了一小群人。朱利特摘下戒指,放在纸上,从运动衫上取下笔,俯身准备描。不一会儿,他震惊地抬起头,脸色煞白。“TMD。”他咒骂着瘫倒在椅子上。罗宾斯拿出一个细长的圆柱形物体:是朱利特的笔芯。罗宾斯现年38岁,居住在拉斯维加斯,是一名独特的多才艺人。他以表演扒窃为职业。同僚们普遍认为他在这个行业中首屈一指。他非常擅长从人们的夹克、裤子、钱包、手腕、手指和脖子上取走东西,再神奇地物归原主,令人瞠目结舌。他下手轻巧,神不知鬼不觉,再加上谦虚的魅力掩饰了他的盗窃天分。有人认为如果无视法律的话,他一定能干得风生水起。他经常手拿着刚顺来的钱包或者手表,说:“你得问自己一个问题:把这还给你,我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吗?”在从事全职演艺的十几年里,罗宾斯拿走了(也归还了)很多东西,其中不乏各界名人:娱乐界,如女演员詹妮弗·加纳(Jennifer Garner)的订婚戒指;体育界,如前NBA明星查尔斯·巴克利(Charles Barkley)的一叠现金;商界,如贝尔斯登前董事长艾斯·格林伯格(Ace Greenberg)的百达翡丽手表。而他最著名的一战要数2001年与吉米·卡特(Jimmy Carter)特工们的会面了。当时卡特正在吃晚餐,罗宾斯和他身边的几个特工攀谈起来。几分钟之内,他就几乎掏空了这些特工的口袋,只留下了配枪。罗宾斯手上挥着卡特的日程表。一名特工上前要抢,罗宾斯说:“你没有权利看这个!”当特工准备表明身份时,罗宾斯拿出了那人的警徽交还给他。罗宾斯又转向特派队队长,将他的手表、警徽以及卡特车队的钥匙还给了他。魔术圈里,罗宾斯被认为是一个传奇,不过他更像魔术师保罗·哈里斯(Paul Harris)所形容的“小镇不解之谜”。然而他的才能已经开始引起其他领域的注意。最近,精神病学家、神经学家以及军方都在研究罗宾斯的技法,以揭示人类注意力的本质。罗宾斯的好友泰勒(Teller)认为罗宾斯获得广泛认可只是时间问题。泰勒说:“在美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犯罪视为浪漫的事情,阿波罗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仔细想想,魔术本身就带着很多犯罪的标记:撒谎、使诈、试图不被发现。只是这些发生在舞台上,就有了掩护。当阿波罗在台上表演时,人们会觉得他一只脚已经迈出了表演之外。他将一种轻微犯罪演变为一门艺术。
初见
第一次见到罗宾斯是在拉斯维加斯,他带我去里约大酒店(Rio Hotel and Casino)参加一个公司宴会的即兴表演。握手时,他用警惕的眼神打量着我,微微笑道:“你好,先生(他见谁都叫先生)。”大热天的,他还是一身黑装——夹克、衬衫、领带、裤子、还有便鞋。“这是我的招牌。”他告诉我,并解释道,他要是真心当扒手,会穿得“更有品味些”,以便融入拉斯维加斯的夜店。罗宾斯个头不高,但很结实,在微胖的外表下,是杂技演员般精健的体格。他面部表情生动活泼,很有表现力,高颧骨,弯眉毛,尖耳朵,一头蓬松的棕发,下巴上留着一小撮胡子。罗宾斯有一双细长而柔滑的手,指甲精心修剪成圆锥形,只是在右手无名指上有一道疤痕,白玉微瑕——那是他18岁在日本牛排屋试图耍一套火炉刀时留下的。到达里约,罗宾斯像鉴宝师般环视四周。面前是一伙广告商代表和他们的顾客,几十位中年男女在晚阳下的庭院里喝着酒吃着虾。罗宾斯之前了解到这次的观众会穿商务休闲装。而在场的女宾大多身穿艳丽的低胸上衣,白色紧身裤,脚踩穆勒鞋。只有少数几个男宾穿着夹克。“有好戏了,”罗宾斯说:“呵,购物时间到。”罗宾斯在人群中穿行,一路面带微笑,点头问好,一会儿扶扶这人的肩,一会儿碰碰那人的肘。手指时不时擦过某人的口袋,这门手艺叫“探(fanning)”。“他从那人的右前口袋偷了部手机、一串钥匙,可能还有点现金,”罗宾斯指着一个人,悄悄告诉我。“我现在在清点,心里有个谱,搞清楚他们是伙什么人,我能捞点什么。就好比一个爵士乐手,得根据情景即兴发挥。”待绕庭一圈,陡然身法大变:只见他步履轻盈,玩性大发,动作优雅,自成一格。事后他告诉我,刚开始的侦查是进入小偷角色的前戏。“通常,不偷东西时我反而会迟疑,对做过的决定有所顾忌,”他说。“不过一旦进入状态,我就觉得自己战无不胜了。”罗宾斯先是和销售主管苏珊娜(Suzanne)和乔什(Josh)搭上话。“你是做什么的?”苏珊娜问道。“我是专门制造二手货的——那些本来属于你的东西。我是个扒手。”两人笑得有点尴尬。“别担心。我会原物奉还——这是我不进局子的条件之一。嗯,你说你叫乔什?”“没错。”“我信你。乔什,可不可以站到我这来?”用胳膊肘示意乔什站到他的右手边,罗宾斯伸手搂过他来,这时一旁的人渐渐聚过来。“别紧张,”罗宾斯继续道。“我不会真的将手伸进你的口袋里——我还没准备好做这样的承诺。那是因为上次表演时,有个哥们儿口袋里破了个洞,当时我真的很受伤。”罗宾斯左眉一挑,从他的口袋里变出一枚一美元硬币。“现在,我给你这枚硬币,你拿好,看看我能不能再偷回来。”罗宾斯让乔什举起左手,与肩膀齐平,掌心向上。“好,我把硬币放在你手上,攥住了。我要是把它从你手里变出来,你会不会吃惊?说你会。”“会的。”“我也会。好了,打开手吧。”乔什打开手,罗宾斯从他手心夺过硬币:“非常感谢!”他笑着说:“好吧,再来一次。”罗宾斯把硬币攥在自己手心里,让乔什抓住他的手腕。当他打开手时,硬币不见了。乔什大笑起来。“硬币不在我手里,不可能在这里。你猜怎么着,它在你左肩上。”乔什越来越晕头转向,罗宾斯让硬币一会消失一会重现——在肩膀上、口袋里、甚至是表带下。这期间,罗宾斯开始对乔什下手了。乔什的手表像是从手腕上蒸发了一样,罗宾斯在他背后拿给众人看。接着他顺走了乔什的钱包、太阳镜、还有手机。罗宾斯在一个个“猎物”身边轻快地挪着步子,温柔地引导他们到指定位置,在他们的私人空间来去自如。当他们恍然大悟时,罗宾斯早就等着看好戏了,那表情仿佛在说:“我就知道你这反应。”罗宾斯随手一个小把戏就能让人如坠云雾,明明是一次偶遇,却在不经意间与奇幻擦肩。他同一位青年交谈起来,那人对他说:“这边结束后我们要去看潘恩和泰勒魔术秀。”“噢,那你或许想要这个。”罗宾斯说着拿出两张票来,它们刚刚还躺在那青年的钱包里。当罗宾斯完全投入时,仿佛有控制时间的魔力。在里约,有人夹克里的手机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块炸鸡;有人前胸口袋里的香烟从盒子里消失了,到了另一个人的侧兜里;一位女士的订婚戒指跑到了她丈夫的裤子里,还套在一个钥匙环上;另一名男子放在钱包里的驾照不见了,结果出现在他妻子钱包里一袋还没拆封的M&M里。表演结束后,我和罗宾斯去酒吧用晚餐。“很多魔术抓的是人们的眼球,但我要尝试左右他们的思想、情绪、还有感觉,“他对我说。“我的目标不是戏弄他们,而是挑战他们的事实观。”
黑话
一般认为,第一个将扒窃作为主要表演内容的是一位出身法国的英国魔术师弗雷德·布拉钦(Fred Brezin),他于1906年在伦敦开始了他的表演生涯,并标榜自己是“扒手鼻祖”。20世纪20年代,一个艺名为Dr. Giovanni的匈牙利犹太人阿道夫·赫尔佐格(Adolph Herczog)在伦敦轰动一时,因为他偷走了威尔士亲王的领带别针,后来他便频繁出现在美国夜总会里。扒窃表演的全盛期是在二战之后,迄今为止最为有名的是一个头发蓬松的塞尔维亚人Borislav Milojkowic,江湖人称扒窃之王波拉(Borra)。他是全欧洲夜总会和马戏团的明星,能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他们脸上摘走眼镜。在钻研了波拉扒术的录像后,罗宾斯发现他们志趣相投,并将偷眼镜作为他表演的一个常规部分,而且还做了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改变:偷眼镜换成了偷太阳镜。说到扒手们是如何练成的,人们大概会想起《雾都孤儿》里费京巢穴中那一个个脏兮兮的流浪儿,这些孩子不断练习从绅士马甲中偷怀表。传闻在哥伦比亚某处,有个类似地下学院的地方,叫七铃学院(School of the Seven Bells),学院的毕业考试是让学员悄无声息地从带有铃铛的夹克口袋中取东西。但是罗宾斯是无师自通,他对他的研究有着近乎修道士般的狂热。哪怕有一分钟没用在提升技术或是钻研人类天性并加以利用上,在他看来都是浪费。为了提高技艺,罗宾斯融汇了多门技巧,将合气道、销售、拉丁交际舞等等风马牛不相及的技艺结合在一起。他非常喜欢罗伯特·B·西奥迪尼(Robert B. Cialdini)的《影响力:说服心理学》之类的书,并且常常沉浸在犯罪文学之中。对他影响最大的是一本叫《扒窃奇才:扒手暗语及其行为的相互关系》的平装书,这本书的出版于1964年,作者大卫·W·毛雷尔(David W. Maurer)是一位英语教授,一生致力于研究丑恶亚文化群,据说他在1981年自杀身亡。罗宾斯超喜欢《扒窃奇才》中生动的交易暗语,之后他讲话时也会用到诸如“pit”(内兜)、“prat”(裤兜)、“skinning the poke”(扫货)、“kissing the dog”(露馅)等暗语。读着书上的街头扒手们是如何下手的,罗宾斯发现自己凭直觉已经做到了十之八九,对此他十分满意。街头扒手一般团伙作案,也就是人们熟知的扒窃奇才或者职业扒手。一般“领头”负责挑选猎物,他们常常把猎物称为“靶子”(mark)、“倒霉蛋”(vic)或者“蠢蛋”(chump)。但有的时候也会把猎物分为“贝茨先生”(商人)和“老爹”(年老者)这样的子类。“捣蛋鬼”(stall)和“拦路棍”(stick)会把靶子引到位,然后拖住他们,分散他们的注意力,比如在他们面前摔一跤、向他们问路,或者把东西泼在他们身上。之后“眼罩子”(shade)则用身体或者报纸等挡住靶子的视线。这时“小兵”(tool,他们也会被称为“线员(wire)”、“爪手(dip)”或者“技师(mechanic)”)会掏出钱包交给“大佬”(duke man),大佬迅速离开,留下其他同伙善后。罗宾斯向我解释说实际的操作更灵活,一人常常分饰多角,这事不是走流水线,而是一拥而上,就像橄榄球场上一次配合默契的进攻。如果把扒手团队比作一支橄榄球队,那么团伙中的“大炮(cannon)”就相当于王牌四分卫,这一称号通常是给能够单独作案的扒手的敬称。这些人又被称为“独行侠”(working single o),罗宾斯就是其中之一,他是他自己的领头、拦路棍、眼罩子以及大佬,只不过不同于街头混混的是,他会告诉受害人他要下手了。
揭秘
一天,我和罗宾斯在拉斯维加斯购物街一家越南饭店吃午餐。饭后,罗宾斯向我演示了他的技巧。“和人握手时,我会用食指和中指在他的手腕上轻轻用力,引导他绕到我左边来,”他一边说一边示范。“这种身体交错引导实际上是莎莎舞里的一种步法。从中我可以弄清对方是否会着我的道,要是他们顺从我的牵引,我就可以在他们身上为所欲为了。”罗宾斯需要在不引起警觉的情况下接近他的猎物。“如果我直冲冲地过来,像这样,”他说着大步往前走,“我太快地进入了你的私人空间,你会很不自在。”他后退一步。“所以,我要做的是给你一个注视点,比如一枚硬币。然后我转移视线向下看,绕着这个点转,画个弧,或者半圆,直到来到你身边。”他演示着,最后和我并肩而立。他侧身看着我,歪着脑袋,一脸无辜的样子。“看到没,我就这样靠近了你。”他说。“我在你眼皮子底下溜过来,然后就可以对你全身上下的口袋下手了。”魔术揭秘往往会落个嘘声一片,因为世上本无魔法。然而,罗宾斯是个例外,结果和过程浑然一体,看他如何完成扒窃,和看见——或者根本没看见——他扒窃的过程一样令人印象深刻。每一步都和下一步紧密衔接,几近完美,没有一步是多余的或者花里胡哨的。他把胳膊放在某个地方绝不是偶然,他要么是在挡住对方的视线,要么是让对方定在某处,又或者是利用对方的身体把钱包暂时藏起来。罗宾斯告诉我,他喜欢利用对方自发的力来转移他们口袋里的东西,而不是直接把东西掏出来。他给我演示了下,先是叫我把钱包放在夹克内兜里。“你的钱包在你口袋里是吧?”他打开我的夹克说。我检查了下,的确在那。“好的,很好。那么现在我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钱包,合上夹克,把你向右转,这时钱包就顺势溜了出来。”他边说边把我转向右边,然后右手搭在我肩膀上。我说:“所以你要是想拿钱包,这就是你下手的时候,转身的那一刻?”罗宾斯伸过手来给我看,我的钱包在他指头里夹着呢。尽管他打一开始就一步步的都说给了我,我还是一点儿也没觉出来。但是,罗宾斯指出,肢体技巧只算手段。“主要的还是转移注意力。”他说,“注意力就像水,它是活的,流动的。你得给它指条道,引着它走。你希望它流向该去的地方。”罗宾斯用了很多比喻来描述他是怎么操纵注意力的,他讲到“让注意力冲冲浪”,“把注意力这块馅饼切成几块”,还有“镜头”。“我使用镜头就是电影导演或者摄影师那样,”他说,“如果我把脸靠近某人,像这样”——他示范着——“这就像是拍特写。他们所有的注意力都会集中到我脸上,而他们的口袋,特别是下半身的,就全在镜头外了。或者如果我不想让他们注意夹克口袋,我可以说,‘你后裤袋里有个钱包——它现在还在吗?’这时他们的注意力会转移到后裤袋那里,或者大脑有那么一秒钟短路了,这样一来我就有可乘之机了。”这一环扣一环的精心策划完全得益于罗宾斯所谓的“骗徒直觉”,他沿用了毛雷尔的说法。“骗徒直觉是我们拥有的最接近第六感的东西,”他对我说,“好比一下子灵魂出窍,用别人的眼睛观察,用别人的思维思考,而这都是潜意识的。”他继续说道,“我能分析我是怎么做的,但实际的操作——那些触角开始活动时——我无法解释。”
过往
阿波罗并不是罗宾斯的真名;这只是他初中时的一个绰号,因为他总是手指上转着一个黄色阿波罗飞盘来回走。十几岁开始登台演出时,他将其作为艺名。不久他就完全不用真名了。他请我对这件事保密。“真名对于我,只是‘破茧成蝶’的那个‘茧’而已。”他说道。罗宾斯1974年出生于德克萨斯州的普莱恩唯尤(Plainview),但童年时光大部分都是在密苏里州的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度过的。他的父母,拉里(Larry)和贝蒂(Betty),相识于俄克拉荷马州伊尼德一座小浸礼会教堂里,拉里曾是那座教堂的牧师。贝蒂当时守了寡,一边抚养三个孩子,一边学习护理。她常去教堂做礼拜。拉里和贝蒂说他们孩子的出生是“主创造的奇迹”。据他们所说,贝蒂的医生在她的子宫里发现了肿瘤,告诫说她可能在分娩过程中有生命危险,而且即使这个孩子活了下来,也有可能残疾或脑部受损。医生极力建议堕胎,但夫妻二人拒绝了。拉里告诉我:“我觉得上帝赐我这个孩子是有特别用意的。”罗宾斯出生的时候在精细动作和大动作上都有障碍。他的腿朝外弯曲呈弓形,脚向内弯。医生曾预言他永远无法正常行走或自如地运用双手。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他就用上了最早的一种用金属和皮革制成的腿部支架。康复治疗师帮助他克服了走路磕绊的毛病,教他如何训练协调性——特别是手部的协调性。罗宾斯四岁的时候,拉里辞掉了工作,带领全家搬往斯普林菲尔德。他换了很多工作,不过赚钱都不多。据罗宾斯回忆,有一年一家当地报社对城中最困难的家庭进行了专题报道,其中就有他们。然而回首往事,他还是一脸幸福。他记得父亲给他讲过哈克·费恩、佐罗、还有蜘蛛侠的故事,还让他在教堂里画画——他勉强用两只手抓住笔。罗宾斯五岁的时候,可以不再借助腿部支架行走了。更为神奇的是,随着年龄增长,他的灵活度也越发不可思议。他成为了一名颇有造诣的艺术家、漫画家。他学习了武术,自学了独轮车,吞火,还有杂耍——他的最高纪录是一次抛起五个球。罗宾斯常说他在矛盾中长大——一边是虔诚的父亲,一边是两个同父异母的惯偷哥哥。哥哥们大他十几岁,从他们的一位叔叔那里学到了超市盗窃和翻口袋的基本功,“毕业”后开始肆无忌惮的盗窃。他们将自己的知识和世界观传给了罗宾斯,使罗宾斯在初中的时候便走上了超市盗窃之路(同时罗宾斯还率领着他教堂的圣经问答竞赛队闯进了州冠军赛)。一次,他在一家便利店偷了包香烟,被店主撞见了。他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在店主搜身的时候把香烟藏在腋窝下。然后他松开胳膊,香烟掉到手里,趁着店主不注意将香烟塞进了店主围裙的口袋里。大约这时起,他开始离家出走,还翘课。罗宾斯回忆说,他的父亲认定自己的儿子是被撒旦附体了,于是把他按倒想要将魔鬼驱赶出来。十五岁时,罗宾斯拜访了一位当地集市上的魔术师,在此之后他开始认真学习魔术。罗宾斯通过在当地餐馆表演逐渐完善他的技术。他不喜欢使用魔术界通常的表演道具,而只用手上恰好有的东西进行表演。由此他逐渐发现将东西不知不觉地放入——或是拿出——人们的口袋有巨大的娱乐价值。高三的时候,罗宾斯开始和当地一位牧师的女儿约会,并使她怀孕了。经过两家人几次气氛阴郁的商议之后,二人结了婚。婚礼照中,罗宾斯的皮肤看起来有些粗糙,像是打了补丁一样,全因为一周之前表演吞火时出了意外,当时他把自己的头点着了。出事的时候他没有打911急救,而是找来当地一家马戏团有吞火表演经验的的小丑帮忙。儿子出生之后,他辍学找了一份给宗教读物画插画的工作,但他逐渐安不下心来,索性辞掉了工作。他开始读个人发展和销售技巧方面的书,还做过一段时间的电话销售。罗宾斯回忆说:“每个人都说,‘他真是太异想天开了——不停地在换工作’,但我就是那样,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离开。我想我没那么多时间可浪费。”二十二岁的时候,他决定带着这个组建不久的家庭前往拉斯维加斯,成为一名全职魔术师。从此一系列厄运降临了。落脚第一天,他就遭遇了持枪抢劫,此后好几个星期他和妻儿只能勉强度日。他找了份魔术用品连锁店的工作,负责图形设计和示范表演。不久后这场婚姻无疾而终,妻子带着儿子搬到了北达科他州。罗宾斯告诉我:“我当时近乎精神崩溃。我说话开始结巴,以为自己的生活玩儿完了。”为了攒钱,他卖掉了自己收藏的魔术书。一天,罗宾斯接到了凯撒魔术帝国(现已倒闭,曾是凯撒皇宫内一项罗马主题的晚宴演出,十分奢华)娱乐部负责人的电话,给他提供了一个两周的临时工作,顶替一位魔术师。表演的第一晚,观众席上一名女子叫了起来(其实罗宾斯根本没对她下手):“我的戒指!一枚钻石的、一枚蓝宝石的——到哪儿去了?”这名女子和她的丈夫指向罗宾斯,扬言要给酒店的安保部门打电话。罗宾斯冷静地说:“别走开,我们一起去,如果我确实偷了你的戒指,你一转身我就可以把它们转移走了。所以让他们先当着你们的面搜我的身吧。”他接着安慰道:“我理解你的感受。一旦证明戒指不是我偷的,你就能想得更清楚,弄明白它们到底去哪儿了。”罗宾斯告诉我:“我用的是一种古老的销售技巧,叫作‘3F法则’(译注:分为三步——1.表明理解对方的感受;2.说明还有其他人也有过相同的感受;3.表明那些曾有过相同感受的人最后发现事情并非他们所想的那样),还有从不否定对方的应变技巧——先同意对方,然后再说自己想说的。”在罗宾斯被搜身的时候,那位女子去自己的房间里检查,发现了放在那儿的戒指。罗宾斯自此得到了第一份长期表演工作。罗宾斯从1998年起在凯撒魔术帝国表演,直到2002年凯撒魔术帝国关闭。他将这段时间称为他扒窃生涯中的“大学和研究生阶段”。他的工作内容是装扮成巫师,在游客们等着被古罗马人打扮的服务生领进餐厅时为他们提供七分钟的娱乐。“我决定不表演任何魔术戏法——只表演扒窃。这样的决定有点孤注一掷的意思。”他估计了一下:每次表演大概会遇到24个人,而他会从其中的3个人身上偷东西。如果每小时有6次表演,每天工作5个小时,一周工作5天,一年工作40个星期的话,也就是能翻至少81000个人的口袋。“这可是能学到不少东西呢。”不久之后,全国各地的魔术师纷纷到此观摩他的表演。当被问到表演技巧时,他发现自己也说不出个一二。罗宾斯说:“这事儿真挺头疼的。我也想把我做的这些表达清楚。”他还担心自己没法理解自己的天赋,因为他不能和职业小偷交流门道,由此他开始阅读大量有关扒手的书。罗宾斯告诉我:“有一次,南美一名真正的扒手来凯撒看我表演。表演完毕后他走上来跟我说:‘你就像我的兄弟一样,看见你能拿这些本领做好事我真为你骄傲。’他确信我也是一个真正的贼。然后他给我露了两手,真的很酷。”凯撒魔术帝国关闭之后,罗宾斯决定一门心思表演扒窃。不久他就在一家表演公司找到了工作。三十岁的时候,他已经成了拉斯维加斯魔术圈的熟面孔。一些世界上最好的魔术师参加了泰勒给他举办的生日聚会。看着自己曾经敬仰的大腕儿们环绕在自己身边,罗宾斯意识到自己也成为了其中一员。他告诉我:“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感到有所归属。”
相遇斯科特
罗宾斯的生活过得很体面,他大多数时间都在拉斯维加斯及全国各地的公司宴会上进行魔术表演,还会做各类小型演出活动。但是,他始终希望能在更多人面前表演。朋友们也都觉得罗宾斯有着不可思议的能力,认为他注定在未来有更大的成就。朱利特认为,罗宾斯其实还没真正找到适合他施展才华的平台。“我给阿波罗的建议是:我不在乎你能耍多少很酷的绝活,我在乎的是观众在看过表演后能受到多大的震撼。”几年前,罗宾斯想出一个好点子,制造一个生活版的“扒手秀”:由曾经做过骗子、魔术师和警察的人组成一个表演智囊团,专门负责讲解和咨询有关扒窃、骗局、诈赌、诈骗以及欺骗等系列主题。一个冬日的早晨,罗宾斯和我驱车从拉斯维加斯出发,一路北上,穿越大沙漠,经过四个半小时之后到达了杜鲁巴自然保护营(Tonopah Conservation Camp)——一个安全系数极低的监狱。在那里,一个名叫盖瑞·斯科特(Gary Scott)的扒手正在服刑。罗宾斯曾经在美国NBC广播电视公司制作的名为《Dateline》的新闻电视杂志读到过关于斯科特的采访报道,内容精彩,其中包括一段监视器视频,拍下了他如何在电梯内偷取一个女人的钱包。“我喜欢他偷东西时完全不借助他人的掩护,尽管在他身边就有一个。”罗宾斯回忆道:“他在采访中用到了‘大炮’和‘拦路棍’这样的词,我听了特兴奋。”斯科特身高163厘米,体重95公斤,令人过目难忘。他的头发编成一排排的辫子,走路时有点跛。我不止一次地听到别人将他比作保龄球。他显然不太清楚我们为什么会来这里,但这并没有令他感到拘谨。话语间混合着城市俚语和老式街头黑话。他告诉我们他出生于孟菲斯,在芝加哥长大。13岁的时候,他拜师于一个“偷盗学校”,在两个当地的大炮——掏兜神师(High Pocket)和巧手戴夫(Finger Wave Dave)的调教下学习如何当一个扒手。“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当扒手了,一直干到我进监狱。”他说。“最早我还是moll buzzer,也就在穷人区转转。后来我开始玩 Skokie,也就干到了市中心。那里多的是 Shot-Jims ,不过只要你够水准,再瞅准几个倒霉蛋,就算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相信我,你还是能玩得转。”(大意如下:“我最先开始在我家附近偷女人的钱包,然后慢慢把扒窃地点扩展到市中心,在那里我的技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和进步。渐渐地,我能够从男人外衣口袋和裤子口袋里偷东西。即便身旁有那些受过专业训练的卧底警员在监视,我也依旧如鱼得水,偷得甚欢。” )斯科特说在他14岁的时候,已经承担了全家大半的花销,还穿着阿玛尼西装去学校。15岁时,他招惹了一个保安,从那人的手枪皮套里偷走了枪。一个便衣警察正好看见了,连开5枪,斯科特腿部因此落下了残疾。斯科特说,他已经在一个团伙里做了很多年的大炮了。他说:“大炮就像是一个心理医生、国家大使、超级电影明星的综合体。如果我一个人作案,看见有男人与自己的妻子一起走在街上,我盯上那个妻子的钱包。我会直走上前,冲着丈夫说:‘嘿,教练,你最近怎么样?’同时,我会从他妻子这边伸过手去和他握手。这时,他妻子必定会看向自己的丈夫,问:‘你什么时候还当过教练?’丈夫一定会在我和他妻子之间来回打量,说:‘什么教练?’趁这会儿我的手伸进她的钱包,得手了。”罗宾斯越说越起劲:“这是所谓的模式干扰,锁定他们的大脑,放进一个问号,剩下的就由你全盘掌握了。”罗宾斯向斯科特解释他现在以何为生,并且向他展示了自己的技术,斯科特大吃一惊。他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来切磋,还谈到了以后可以合作的项目。罗宾斯认为,等斯科特刑满释放之后,他们可以一起参与犯罪识别公众教育项目。“所有大型体育赛事的赛场上都有大屏幕,”罗宾斯说。“试想一下,如果在每次赛事之前都播放一段视频短片,演示扒窃是如何进行的。再想一下,你手里攥着这些视频的版权。”斯科特当即拍手称好:“哇!这太惊人了!我们想到一块儿去了。”后来,我们道别的时候,斯科特说:“我们需要一部运钞车,然后就等着赚大钱吧。”
警察、贼和扒手秀
这次会面几个月之后,斯科特被带到拉斯维加斯机场附近的一家小旅馆,罗宾斯开车带他到城里转了转。罗宾斯想借此机会再多了解一下斯科特,也试图用远离公共交通的方式打消他重操旧业的念头。“我觉得他见到公共汽车之后的感觉会像酒鬼看到酒吧一样。”他说道。斯科特对能加入表演一事十分兴奋,他还想出个生产防盗服的计划。罗宾斯在他身上看到了巨大的潜力,但他也尽力克制他的期望,解释说任何成功都并非一蹴而就。有一次他逼问斯科特是否真的能坚持做下去,不管将来会有多难。斯科特再次坚定地回复他:“我是个实诚人,说到做到。”罗宾斯听了这话后说:“但是,盖瑞——你毕竟是个贼啊。”为了给团队再添些犯罪的元素,罗宾斯邀请一个老朋友——跳牌罗德(Rod the Hop)加入其中。罗德五十出头,四肢瘦长,脸型瘦削,说话带着南方口音,被公认为当今最好的纸牌骗术表演者。他的外号是由他的标志性戏法而来——在不经意间调换一副牌的上下两半。他曾经在拉斯维加斯的一家赌场里当过发牌员,工作是确保那些熟人们从上桌到下桌一直能玩得开心。但后来他迷上了打老虎机,运气便到头了。坐了一年牢之后,他洗手不干了,在一个二手车交易市场当销售员,同时徘徊于魔术圈内。尽管他很谨慎,但《扒手秀》这个节目意味着他有机会合法地利用他的犯罪技巧,赚到做髋关节替换手术的钱。“一旦你学会了骗术,并且开始从中渔利,那你就再也不能光明正大地赢了,”他说,“上帝不会让你在骗了人的同时还能交到好运。”代表着法律另一面的是警官蒂姆·夏尔胡伯(Tim Shalhoob),他是拉斯维加斯警局研究扒手的首席专家,2003年逮捕盖瑞·斯科特的情景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盖瑞绝对是我在这道上见过的两三个最顶尖的扒手之一,”他回忆道,“另一方面,他是个长相独特的家伙,所以只要一出现在监控摄像头上就很容易被认出来。”夏尔胡伯这些年逐渐喜欢上了斯科特,在得知他将偷来的大部分钱都给患乳腺癌的妻子付了医药费后,他感到很难过,所以就给了盖瑞一个选择的机会。“我告诉他,‘好吧,我给你指条道:我们可以把你关上20年。又或者判你个2、3年,但你必须拍一套录像带,让执法的警官们瞧瞧你这养家糊口的行当有何玄机,你还会登上全国的电视,自此你与扒手这行就算绝缘了。”斯科特同意了这笔交易,从那之后他和夏尔胡伯走得很近。在夏尔胡伯看来,《扒手秀》提供了一个进入执法灰色地带的机会,并且为他着迷的东西提供了一个充满创意的出口。“我们这帮警察和扒手都是同一种动物,”他告诉我,“我们都爱肾上腺素。”罗宾斯担任了团队领导的角色,安排罗德和盖瑞担当公共发言人和表演者,试探组成这个团队的主意是否可行。他们先是出席了一个执法会议,后来还参加了一次即兴魔术表演。不幸的是,尽管斯科特性格外向,但真要上台时还是傻掉了。虽然作为一名大炮声名远扬,但他还没准备好怎么展示他那套娴熟的技艺给观众看。一天下午,我看到罗宾斯在教斯科特一套常规戏法。这套戏法需要先让一个观众在一张二十美元钞票上做记号,叠好,包在手帕里,然后放进他的兜里。做些穿插动作后,观众会发现钞票不见了,而斯科特会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一支小金属管,用挂锁锁着,然后拿出之前那张做了记号的钞票。“首先,你得把口袋里的钱都掏出来,”罗宾斯指导着他,“否则人们会说这是你从他们那儿偷来的。表演过程中,我不希望你兜里有一分钱。”斯科特试了这套戏法。当他伸手够向绸缎手帕的时候,他向下看了一眼。罗宾斯跳了起来。“不不不,”他说,“你是个扒手,你知道你的兜在哪儿,从容点,再来一次。”斯科特从头又做了一遍,他吐字清晰,用温和的英国口音说:“我能向你借张钞票吗,先生?非常感谢。”“很好,很好——别急,”罗宾斯说,“好的,现在你给钞票做好了记号,卷起来,套上橡皮筋——继续。”斯科特将卷好的钞票放在右手手心上,将手帕从胸带中抽出来挥舞了一下,盖在手上,一边说:“我会把钞票放在手上,用这块手帕盖住它。”“他们能看到你在干什么,”罗宾斯打断他,“用不着说出来。”斯科特将钞票紧紧攥在手中,抵在胸前。“放松点,”罗宾斯说道。“手不要那样贴在身体上,这会让对方紧张。待在他的空间里,但是站在一侧,而不是正脸朝向他。通常人们在私人空间受侵犯时都会非常紧张——尤其是对一个体重95公斤的黑人扒手。”第二天,盖瑞·斯科特和跳牌罗德前往卢克索酒店,以演讲者的身份在250名酒店经理、保安、警察和公园管理员面前亮相了。斯科特想想在公众前演讲的景象就害怕(“我还以为你去上过Toastmasters的演讲课呢。”罗德说),而罗德对此也有点拘束。“老兄,我只是不习惯听见阿波罗说,‘这位就是跳牌罗德——他是个骗子。’”他对我说,“每次听到这个我屁股都一紧。”斯科特从过道上走来,大家都礼貌地鼓起掌来,之后便安静了下来。站在讲席上,他拿出笔记,然后用浑厚的声音低语道:“我很紧张。”带着一丝迟疑,身体紧紧地靠着讲席,他开始讲述自己十三岁入行时的经历。他发表了一些大体上的看法,比如“扒手影响着全球经济,不光是在美国,国外也是如此。”有时他像是没准备地脱口而出:“我发誓我要用从事这行时的全部热情来与之对抗——即使为此牺牲也在所不惜。”但是最终他找到了感觉,开始了充满激情的演讲,主旨是扒手们是“搅乱这个国家经济的沉默的恐怖分子”。那天晚上,《扒手秀》的人员聚集在夏尔胡伯警探的家里野炊聚会。罗宾斯仍然担心斯科特的能力和决心,他把斯科特拉到一边,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斯科特啊,我刚才要你去买些手帕和绳索,好给钞票戏法做个机关,可你不去。你说你想让我教你偷表戏法,这样你就能上台表演了。但我需要看到你的诚意,你明白么?”斯科特看着他,忍住泪水,点了点头。之后,夜幕降临,罗宾斯注意到斯科特消沉地坐在沙发上,就过去鼓励他。他表演了在潘恩·朱利特身上做过的笔管戏法的一种。斯科特大笑着,直到泪水顺着脸颊滑下。然后他低下头,发现自己的领带没了,当他抬头的时候,罗宾斯正拿着他的领带。“你是个真正的大炮,阿波罗,”他笑着说,“你不是没本事瞎忽悠的那种,人们爱你。你的性格就像鱼子酱一样招人喜欢。”
遇挫
尽管罗宾斯尽了最大的努力,《扒手秀》还是没能坚持下去。罗德又去蹲监狱了,而斯科特一时间也没了消息。面对失败,罗宾斯有点泄气。他告诉我:“我曾有过这样一个念头:要组建一个行业内的智囊团来帮助我完成事业;可是最后,我得到的却是截然相反的结局:这是一群每天都需要我照顾的人。”不过,这个方案流产了,他还有好几个方案。我最近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在为纽约《大脑游戏》(Brain Games)摄制组录制节目。这档节目是国家地理频道的系列剧,通过互动试验、示范和游戏来探索大脑究竟是如何进行各种运作的。他还以“绅士小偷”的绰号参加了才艺表演,为TNT系列剧《王牌》做技术顾问,还为执法机构开办专门的研修班。他那时正组建一个咨询和公司培训机构,与前中情局审讯官巴里·麦克马纳斯(Barry McManus),以及耶鲁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心理学副教授查理斯·摩根三世(Charles Morgan III)都有合作。罗宾斯告诉我,他已决定尽量少和有案底的人共事,因为“再犯率太高了”。罗宾斯还收到国防部的邀请,咨询他摸包、行为影响和骗术等技能的军事应用。国防部刚刚同意在耶鲁设置一个新的研究和培训机构。该机构将于本月(2003年1月)开办。罗宾斯将担任兼职教授,做讲座并制定训练课程。罗宾斯的技术用在国防上似乎效果远没有最初看到的那样神奇。巴顿·惠利(Barton Whaley)和苏珊·斯特拉顿·艾克罗伊德(Susan Stratton Aykroyd)写的《政治军事中的反欺骗教科书》(Textbook of Political-Military Counterdeception,2007)指出:20世纪70年代,魔术师们早已发展出了欺骗和反欺骗的理论和原则,而这些从本质上来讲要比现在那些政治或军事情报分析人员所用的技术先进得多。” 我和招募罗宾斯来参加该项目的特种部队指挥官谈过。他告诉我,他的手下们对罗宾斯上传到YouTube上的视频印象深刻,因此他才开始注意到罗宾斯。他说:“很多特种部队的战士对魔术,骗术,还有注意力控制有极大的兴趣。这已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了,阿波罗正是这样一个确实知道该怎么做和其中原理的家伙,并且时常可以将其推演至更高层次的原则。”罗宾斯的事迹还受到了神经科学家的关注。几年前,他在意识科学研究协会的年会上解释了自己的一套注意力引导理论,并分解演示了他“肩膀上的硬币”的戏法,从而引起了轩然大波。那年的会议联合主席史蒂芬·麦克尼克(Stephen Macknik)和苏珊娜·马丁内兹·康得(Susana Martinez-Conde)是一对神经科学家夫妻档,他们随后开始同罗宾斯一起展开研究,并共同合作写了一本名叫《心灵的技巧》(Sleights of Mind)的书,该书从认知层面解读了罗宾斯的一些技巧。了解了自己天赋的认知学基础并没有提高罗宾斯的扒窃技术,可是却给了他一个可以描述其行为的全新框架。这也使他结识了一群与以往不同的新朋友,更别提当他看到自己的直觉被证实时的那种满足感。他最早解释给我听的发现之一就是,他观察到人的眼睛会跟着一个以弧线运动的物体转,而不会朝它的最初位置看;但是,当一个物体直线运动时,眼睛就会想要朝它的起始位置看过去,观察者的注意力就好像是一个橡皮筋一样弹了回去。罗宾斯跟麦克尼克和马丁内兹·康得讨论了这个理论,他们设计了试验去证实是否属实。被试者观看两个罗宾斯的表演视频,都是表演简单的硬币戏法,同时实验室设备跟踪他们眼睛的运动轨迹。其中一个视频里,罗宾斯在表演的关键时刻以弧线方式抽回他的手;另一个视频里,他的手则以直线方式运动。确实,当手以弧线运动时,观察者的眼睛追随罗宾斯手的持续时间更长。实验结果发表在去年的《人类神经科学前沿》(Frontiers in Human Neuroscience)杂志上,罗宾斯被列为四位联合作者之一,其学术机构显示的是扒手秀公司(Whizmob, Inc)。魔术和神经科学的交叉已经成为科学界热议的话题之一,而罗宾斯现在成了巡回演讲的常客。最近,在巴尔迪摩的一个论坛上,他跟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内曼(Daniel Kahneman)一同登台,就所谓的“无意识盲视”进行了长时间的探讨,无意识盲视即过度专注于某一事物,而未注意到显而易见的东西。丹尼尔曾因行为经济学的成就获得了诺贝尔奖。罗宾斯的很多神经科学方面的讲话都可在YouTube上找到。我问他是否担心自己泄露了过多机密。他说:“人们知不知道我是如何变的根本不重要,即便他们知道我下一步将要做什么也完全没有关系。他们还是跟不上。他们试图看清楚,而我时刻在观察着他们。”
圣杯
尽管这对时间和精力是一大挑战,但罗宾斯却全都做到了——通过摸包来娱乐观众。和许多魔术师一样,他既做即兴演出也登台表演,还和他第二任妻子Ahndao Le Do同台献艺,Ahndao曾是一位表演艺术家及女权主义者,现在是舞台心灵魔术师。但他承认,现在派对上对即兴演出的需求少了,而且他也越来越对公司组织的观众感到不满。“他们来并不是因为对你或者你说的感兴趣。”他对我说,“他们来这只不过是吃饭,领奖,聊聊天,喝喝酒,然后就回家了。”说到底,罗宾斯想弄个不一样的舞台表演——大剧院里的独角戏。“我想偷钱包的表演可以更有意思,同时也能作为展示我人生的一部分。”他说道。几年前,泰勒告诉罗宾斯他需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我为什么偷?以及我为何又还回去?渐渐的,罗宾斯把自己的偷看作是“一个媒介,一次让我与人们互动的实验。”他告诉我说,“回顾过去,我发现通过偷这个小实验我学到了不少被偷的人们的反应。我了解到他们如何处理注意力,如何处理压力,如何保持信心。所以,要说我为什么偷,基本来说,这是我与人们交流的方式。”现在,罗宾斯不知道这场更具有探索性,更具自传性的表演会产生什么效果,但是多年来他一直明白自己是多么想以一场无与伦比的扒窃表演作为结束,他称之为“圣杯”。“在表演开始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得到一个精致的黑色信封和一张小小的红色心形纸片,”他告诉我,“我会说,‘你们现在人手一个。请将你的心放在信封里封好,藏到钱包或者衣兜里。保护好你的心。’”罗宾斯继续说道:“在表演结束的时候,我指着一个观众,让他站起来。我让他们看到我的双手是空的,然后合上,当我再次打开时,心出现在我的手里。那个家伙看看信封——他的心不见了。然后我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所有的心——一把又一把——将它们抖落在地上。其他观众会去检查他们的信封,然后发现他们的心都不见了。我会微笑着站在那,等观众一露出诧异的表情就鞠躬走下台。这将是我唯一一次偷了不还。”罗宾斯开怀大笑,他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有些人说,‘不,这不可能’,”他说,“但是我认为是可能的。我现在知道怎么做到吗?还没,不过我正在努力。”本文由丫丫丫协作翻译小组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Apollo并没有停止在表演上面,他也和很多科学家包括电视节目制作人等等开展一系列的研究和教育工作。另外,他最近也参与顾问了Focus这部电影。除此之外也做了很多新类型的表演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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